中國台山政府
關於我們 上網申請 聯絡我們 回上一頁
     
 

 
 
香港台山商會有限公司  
獎學金 申請章則  
助學金
 

( 一 ) 設立宗旨:本會為鼓勵旅居香港之邑人子女敦品勵行、勤奮向學,特設立是項獎助學金。
( 二 ) 申請資格:凡旅居香港之邑人子女(父系籍貫為廣東省台山市),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
本會獎學金或助學金。

 
  獎學金
1. 凡於香港大學、香港中文大學、香港科技大學、香港理工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香港城
市大學、嶺南大學、香港樹仁大學、香港教育學院以及香港公開大學等院校應屆(2010年) 畢業,獲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者。         
2.凡於本港全日制中學應屆(2010年)畢業,會考成績最少四科達 C 級或語文科4級 (其中必須包括 中文4級、英文4 級、數學 C 級,三科中任何兩科在內);文科總分達14分或以上,理科總分達17分或以上者。
  助學金
1、凡於香港大學、香港中文大學、香港科技大學、香港理工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香港城
市大學、嶺南大學、香港樹仁大學、香港教育學院以及香港公開大學等院校修讀全日制學士、副學士以及文憑課程者(包括本年度獲上述學校取錄者)。
2、助學金之核發,以申請人家庭經濟有困難、品行良好、各科成績合格者為基準,並考慮其兄弟姐妹在學人數多寡,有無領取其他助學金等因素在內。

( 三 )  申請人必須提交下列證明文件:( 詳情可參閱有關網頁:《申請時提供之文件》)

 

1、本人香港身份證副本。
2、證明本人或父親為台山籍人士之證件副本(或其他有力證明文件)。
3、學生證副本;今年錄取之新生,必須提供大學聯合招生處(JUPAS)或各該大學發給之收 生紙(Offer Letter)副本。
4、成績單副本;取得學位之獎學金申請者則須提供學位證明文件。
5、家庭入息證明文件(申請獎學金者不必提供)。
6、文件資料不齊全之申請,恕不受理。

( 四 )  申請方法:
 
(1)
上網申請,網址:http://www.hktsa.com 【登入順序:→獎學金→「登記申請獎助學金」→ 登記後「送出」→「下載表格」( 務必將申請序號填寫予申請表左上角,以便跟進)】填妥表格與申請文件一同交回本會(地址:香港干諾道中137-139號三台大廈3字樓)。
 
(2)
往上述各大學校務處索取申請表,然後上網登記取得申請序號,填妥表格後與申請文件一同交回本會。
 
(3)
於辦公時間到本會會所索取申請表,填妥後與申請文件一同交回本會。  【本會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,上午9時至下午5時;星期六,上午9時至下午1時) 】 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

( 五 )  申請限期:由2010年9月1日起至9月24日止 (逾期恕不接納)。
( 六 )  頒獎日期:2010年11月7日(星期日)。
( 七 )  頒獎地點:台山商會中學大禮堂(沙田圓洲角道10號)。
( 八 )  所有申請須經本會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,若發現不合規定或虛報事實者,將不予受理。
( 九 )  凡本會現屆理監事之子女不得申請助學金,但可申請獎學金,以昭公允。
( 十 )  申請者祇可申請獎學金或助學金其中一項,不得同時申請兩項,否則不予受理。
(十一)  本委員會對所有申請之審核有最終決定權。
(十二)  申請結果,另函通知。
(十三)  申請資料,只作本次獎助學金審核之參考用途,恕不退還。
(十四)  以上各項細則如有未盡善之處,得由本會獎助學金委員會議決修訂之。